冯文先,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四川省梓潼县人,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许州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工作人员,受聘于许州镇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自1999年起,冯文先同志开始了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至今已跨过了24个春秋。在这24年里,他深深扎根基层,甘于寂寞、甘于清贫、甘于奉献,始终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直不阿、无私为民,服务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多次荣获梓潼县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其主要事迹如下: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由于冯文先同志非法律科班出生,对于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他完全是门外汉,但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勇敢主动面对。自2000年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人调工作以来, 他不仅利用业余时间开始自学法律专业和调解知识、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努力拓展自己的法律知识面,他更是抓住各种学习机会参加学习,先后10余次参加市、县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同时自费参加了县委再进修校主办的法律函接班学习,学得了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了全国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证。在注重书本学习的同时,他也注重向他人学习,一有机会就向法官咨询学习,向律师讨教,这为他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别人都想绕着问题和矛盾走,但冯文先同志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申请,要求到镇政府大门口与值班门卫一起办公,他说到:这样才能及时接待来访人员,尽早发现矛盾和问题,为群众做好法律服务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他自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人调工作以来,每天都会像机关干部那样,严格落实正常的上下班工作制度,早早的到值班室,打扫好室内卫生后,拿出笔和法律咨询登记薄,静静的等待群众的来访,热情细致地做好群众接访和各类法律政策咨询。20年来,他长期坚持为精神类、肢体类、聋哑等残疾人,老年痴呆、生活失能、生活无着、五保户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和来访5000余人次,并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成册,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累计制作各类调解档案500余份。
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冯文先同志调解纠纷一直坚持强不惧,弱不欺,敢于伸张正义,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居住在许州镇百顷、平原、青安、联合等村的移民,曾是全县远近闻名的闹访群体,甚至一度让大家谈“移”色变。2010年3月11日上午9点左右,平原村移民周某某等10余人,因对村里协调的土地不满,带着棍棒气势凶凶,横冲直闯冲进镇办公楼,见东西就砸,见人就打,冯文先临危不惧,冲在前面,与镇村干部和派出所一道及时上前劝阻,并向群访人员宣传法律和相关政策,通过近2个小时的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群访人员逐渐冷静下来,并接受冯文先同志的调解建议,切实有效避免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他从事法律服务和人调工作20余年来,在他所在的辖区从未发生过因矛盾纠纷未调解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未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切实做到了为保一方平安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以人为本,真心为民。冯文先同志他对群众始终充满热情,始终践行“九个一”工作法,即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以诚相待,稳定矛盾双方群众的情绪, 一支笔,一份尊重将群众诉求一一记录,一份情,一个理,一种态度善于“换位思考”,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普之以法。20多年来,他曾先后调解过天宝村某村民给邻居家修建房屋时不慎从房顶处坠落身亡,原青安村某村民在修建提灌站加工房时不慎坠落身亡,原登山村某村民在霞家水库帮老板看鱼塘时,不慎从船上掉落水库溺水身亡,原梨园村某村民在与他人因宅基地边界纠纷发生争吵时,导致一方突发疾病身亡,原腊柏村某村民在给邻居家撤旧房子时,不慎从屋顶坠落身亡等人身伤亡事件,同时,还曾远赴云南、贵州等外地,帮助农民工讨薪,为农民工伤亡维权,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累计外出参与农民工伤亡维权事件10余起,调解处理人身伤亡赔偿事件5起,累计为农民工及家属取得赔偿金近100万余元。
老骥伏枥,志在基层。冯文先同志,目前已年满58岁,自身身体状况一直以来也不是特别理想,但他能够积极克服困难,带着对党和国家事业的热爱,带着对家乡人民的朴实情感,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仍然活跃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在基层法律服务和人调工作中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