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法律监督、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等方式,成功促成冯某甲、陈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即时履行,实质性化解了双方多年矛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一场九年前民间诉讼引发的纠纷
冯某甲、陈某某系夫妻,与执行申请人肖某某曾系翁婿关系。2015年4月冯某甲之女冯某乙在分娩时发生医疗事故死亡,人民法院判决某医院赔偿冯某甲、陈某某共计689033.35元。判决后,冯某甲、陈某某向肖某某支付了12万元。2019年,肖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共有的赔偿款进行分割,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冯某甲、陈某某应再向肖某某支付137851.89元。判决生效后,冯某甲、陈某某用该笔款项购买了梓潼县内的房屋一套。2020年,肖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多次执行无果后,于2023年6月6日张贴限期腾房公告,冯某甲、陈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也拒不腾房,法院执行部门遂将冯某甲、陈某某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3年12月7日将本案移送起诉。
找准症结除“心病”,检法联动促和解
“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去世了,最痛心的是作为父母的我们,可是肖某某与冯某乙结婚在一起没几天,我们给他12万元已经仁至义尽了,而法院判决我们还要给他13万余元,我不服气,法院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绝对不会再给他一分钱。”冯某甲、陈某某气愤道,在冯某甲、陈某某看来,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是在偏袒肖某某,对此,检察官仔细审阅了全案卷宗,发现本案的症结不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而是冯某某二人过于偏执,始终无法跨过心里的那道坎。
“对于此类拒执案件,检察机关怎样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案件高质效办理呢?”
“是就案办案,将案件一诉了之,放任矛盾激化,还是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带着这样的思考,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多次探讨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对策。为解开冯某甲、陈某某的“心结”,检察官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深入了解冯某甲、陈某某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以及心理状况,认真倾听冯某甲、陈某某的诉求,对他们的处境表示同情和理解,又详细阐明了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劝导其放下心中的芥蒂,不要以身试法。同时,检察官和法官们还积极与肖某某沟通,希望他能够理解冯某甲、陈某某的处境和心情,给冯某甲、陈某某一些宽容,适当作出让步。通过反复的释法说理,冯某甲、陈某某逐渐打开了“心结”,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双方也均有了和解的意愿。
随后,双方经历了长达7个月的反复“拉锯”,和解曾一度陷入僵局,检察官和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商谈调解,最终在检察机关和法院执行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双方于2024年7月5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冯某甲、陈某某一次性向肖某某支付了8万元执行款项,历时近五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感谢检察官和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我们终于释怀,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冯某甲、陈某某如释重负道。肖某某同样也向检察机关和法院表达了谢意,“感谢你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终于拿到了执行款,不用再为案件奔劳操心了。”
办的是案件,守的是民心。在案件办理中,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检法沟通交流,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朴素的情感,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小案,暖民心,持续为民生幸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